日前,荣成市出台文件,对立柱式广告牌的设置和经营加强管理。按照新规定,市区不再增设立柱式广告牌,未有“准生证”的广告牌须公开招标决定其使用权的归属,对影响城市规划的广告牌进行拆除。这一举措旨在促进城市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,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。
新增广告牌只能是LED式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,户外广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日渐突出。沿市区的大街小巷行走,不少人会注意到,总有一些户外广告牌因为久经风雨侵蚀,陈旧破损,影响城市整体环境的和谐。借鉴威海市区等地治理户外立柱式广告牌的经验,荣成出台了相关文件,规范户外广告牌的建设和管理。 新规要求,市区户外广告牌设置,原则上只做减法,不做加法,也就是说,原则上不再同意设立大型户外立柱式广告牌,即俗称的“高炮”广告牌。日后如因特殊情况需设立大型户外广告牌,只能建设LED电子显示屏等多媒体广告牌,而且须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。 “LED式广告牌,比传统的‘高炮’广告牌具有更换内容方便、可即时发布信息、安全等优势。”市城建局规划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,“高炮”广告牌多位于高空,更换广告内容费事费力,而LED式广告牌更换广告内容时,只需在后台的操作系统上更换,不仅省事省力,还能即时发布各类政府公文、应急信息等。此外,“高炮”广告牌因位置较高,如遭遇大风天气,就有可能出现掉落的情况。如广告牌下方有高压电线,则更加危险,对市民人身安全存有隐患。而LED式广告牌多依附于墙体等建筑物,且高度较低,安全性较高。
“黑户”广告牌须补“准生证” 除规定不再新增“高炮”广告牌外,新规还对现有户外立柱式广告牌的经营行为加强管理,对已过了有效期的或未经审批的“黑户”广告牌的建设使用权进行公开招标,为这些广告牌补办“准生证”。户外立柱式广告牌建设使用权期限为5年,期满后需重新进行招标。 公开招标将严格按照公正公平、公开透明、平等参与的原则,由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市区户外立柱式广告牌布局规划,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。在公开招标时,荣成市将推行申报公示制度,完善信息发布机制,聘请新闻媒体、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督,增强户外广告资源使用管理的公开度和透明度。广告牌原产权单位在招标中可享同等投标价格下优先考虑的特权,但原产权单位如未中标,则需及时转让或自行拆除,否则市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拆除。中标单位取得户外广告牌的建设使用权后需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。 在对户外立柱式广告牌的审批和管理中,市城建部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编制的广告牌方案,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相关费用征收、日常管理和执法监督;市工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查、登记和监督管理;公路部门负责公路两侧距离路沿石28米范围内立柱式广告牌报批工作。
影响城市规划广告牌要拆除 产权单位在使用户外广告牌时应增强社会责任感,积极支持公益广告宣传,每年安排公益广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一个月。户外广告牌空置时间超过15天的,应以公益广告补充。 “此次出台的新规除了为改善城市形象外,也是为了优化城市公共资源配置。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户外立柱式广告牌占用城市空间面积较大,在户外立柱式广告牌设立之初,部分广告牌设置缺乏规划性,随着城市建设的日渐加快,有些设置随意无序的广告牌就有可能影响到城市的规划发展。按照统一规划,科学布局的原则,荣成市要求,如现有户外立柱式广告牌影响到城市规划建设则需进行拆除,拆除时,其产权单位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并恢复原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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